是帶薪。全國婦聯曾多次呼吁的“男女共享帶薪育兒假”,有望在江蘇首次落地。6月5日,江蘇省政府法制辦發(fā)布文件,明確提出“男性育兒假”概念。文件規(guī)定,女方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共同育兒假。加上此前曾以法律形式固定的男性十五天的護理假,也就是說,女方在生育后,男方可享受最低三十天的“產假”。育兒假是帶薪的嗎?國家育兒假是帶薪休假嗎?
許多人盼望的“共同育兒假”,在江蘇已有了明確規(guī)定,這是個好兆頭。盡管是征求意見稿,但政策善意明顯,體現出了人本關愛,值得期待。
眾所周知,雖然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有陪產假,但幾乎沒有男職工能真正享受到陪產假。按道理,陪產假是法規(guī)中明確規(guī)定的權利,男職工應當依法享受。女人在月子里身體虛弱,需要丈夫的精心照顧,陪產假看似是給男職工放假,其實是為了呵護產期女性。但就這種陪產假而言,用人單位往往掌握著絕對話語權,因為放陪產假就意味著勞動成本增加,用人單位當然不樂意,因而白紙黑字的陪產假,往往成了“法規(guī)白條”。
而“共同育兒假”就有非同一般的意義了。這不僅是名稱上的改進,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回歸了事物的本來,可謂名正言順,利于落實。
其實如果說,生孩子是女人的事,但育兒絕對不全是女人的事,男人也應該參與。而且有研究表明,新生兒雖然不會說話,視覺也不發(fā)達,但他們的知覺敏感,父親的愛撫,能對孩子日后形成堅強的性格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再者,“共同育兒假”讓男性與女性的假期形成對等,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用人單位對女性就業(yè)的歧視,促進社會公平。
因此,首先我們期待江蘇省的“共同育兒假”獲得通過,付諸實施。此外,也有必要在科學調研的基礎上,以立法形式對“共同育兒假”加以確認并推而廣之,讓地方性政策轉變?yōu)閲曳?。這樣,既可避免因地方差異帶來的不公平,也能以假期福利的“一小步”,推動我國社會文明向前“一大步”。育兒假是帶薪的嗎?國家育兒假是帶薪休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