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職工出院后,最早是出生后的一個月,每月的1號到15號,女職工所在的參保單位或女職工可以到參保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處辦理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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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保單位或女職工可從當?shù)厝肆Y源社會保障網(wǎng)下載生育津貼審批表一式兩份,打印后填寫。
3. 然后由參保單位或女職工攜帶上述材料到參保繳費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辦理生育津貼申請手續(xù)。
繳納了生育保險并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不僅可以領(lǐng)取生育津貼,還可以報銷所發(fā)生的各項醫(yī)療費用。
以上是申請生育津貼所需的材料,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出生證、幼兒出生證、嬰兒出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等。